共同放流設施 共同放流設施
大台北地區污水下水道工程
淡水河流域分屬台灣省與台北市兩個行政區域,在政府的整治計畫中規畫五個區域污水下水道系統分別為:1、台北市污水下水道系統:收集台北市十六個行政區的廢水。
2、新烏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範圍包括北勢溪翡翠水庫大壩以下及南勢溪主要集居聚落區至新店青潭堰以上地區。計畫分別在烏來及青潭地區興建污水處理場,經二級處理之後,直接於碧潭大橋下排放至新店溪中。
3、坪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範圍為翡翠水庫上游的集水區,計包括雙溪鄉、坪林鄉和石碇鄉部份區域。計畫在北勢溪興建污水處理場,經三及處理之後直接排放到北勢溪中。
4、七堵上游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範圍包括基隆河上游七堵以上的地區。計畫於七堵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場,處理後的水直接排放入基隆河。
5、台灣省台北近郊污水下水道系統:範圍為台北縣的泰山、五股、蘆洲、三重、新莊、板橋、中和、永和、土城、樹林、三峽、新店、深坑、汐止等十四個鄉鎮,以及基隆市之七堵、暖暖區。
其中第一和第五系統所收集的污水,在台北縣五股鄉匯流之後,統一經省市共同放流系統處理後流放入台灣海峽。
省市共同放流系統共區分為五個部份: 1、獅子頭抽水站
2、龍形隧道
3、陸上放流管
4、八里污水處理場
5、海洋放流設施
污水處理廠內蛋形槽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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